打击(杀伤)是杀伤链的目的节点,前期的侦察、跟踪、识别和决策等的节点都在为打击节点服务。在此次冲突中,俄乌双方同样运用了大量的无人机执行打击任务,但值得关注的是俄乌双方对无人机的作用发挥有不同的考量。对于俄军而言,除了无人机外,俄军还拥有“伊斯坎德尔”-M战术弹道导弹、“口径”巡航导弹、“匕首”高超声速导弹、KH-31P空射反辐射导弹以及多种轰炸机、战斗机、直升机等进攻型武器装备
[6],因而无人机是其打击重要目标的辅助手段,是其消耗乌克兰防空导弹和作为诱饵提供有用战场信息的重要手段。对于乌军而言,借助北约国家源源不断的军事援助,乌军目前拥有了较多的作战武器装备,包括155 mm榴弹炮、米-17直升机、反炮兵雷达、爱国者防空导弹、海玛斯火箭炮等,因而无人机是其进行常规作战的重要手段之一,但由于乌军目前缺少远距攻击武器,无人机成为其实施远程打击的主要手段。在该节点,察打一体无人机和巡飞弹是俄乌双方使用频次最高的机型,但随着冲突的持续,入门级别的察打一体无人机的效能发挥逐渐受到限制,其被击落的次数和概率不断增大,而廉价的巡飞弹却持续给敌方造成了困扰。海上无人艇的出现同样使得传统的海战打击节点出现新的作战样式,一艘小艇经过简单的改装借助海面波涛的掩护即可潜入目标舰艇附近发动袭击。俄乌双方均注意到了无人艇的使用价值,并都将其投入了实战中,但事实证明,尽管无人艇的袭击能起到一定的威慑打击效果,但其规模有限且在敌方严密防控之下也很难取得很大战果。